生态低碳茶,茶园碳汇方法学研究

生态低碳茶,茶园碳汇方法学研究

8阅读 2024-03-12 06:01 技术

茶园作为碳排放来源的同时,也有巨大的固碳潜力。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利用茶园生态系统发挥其碳汇功能,促进茶园低碳发展成为首要目标,但碳汇方法学的欠缺仍然是阻碍茶园碳汇评估与核查的关键。

本期借鉴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从碳库的选择、基线情景的识别、基线碳汇量的确定、项目情景碳储量和适用条件等方面探索出适合我国茶园碳汇项目的方法学,提出主要考虑茶树(地上+地下)生物量和土壤基线有机碳储量的变化,不考虑枯落物及木产品碳库变化量的方法,为建立茶园碳汇评估方法体系及碳交易市场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茶园碳汇功能

茶园生态系统碳汇功能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茶树光合作用对CO₂的固定,二是茶园土壤对有机碳的固定和保存。

茶叶行业及其价值链每生产1 kg茶叶会产生15~19 kg的CO₂当量,CO₂来源包括施用于土壤的肥料、杀虫剂和除草剂,用于灌溉和加工的电力,运输中使用的化石燃料,以及之后的采摘、收储、转运及售卖环节,所以茶叶本身是碳排放来源。与此同时,茶树是多年生木本常绿植物,茶树树冠覆盖面积大,叶面积指数较高,生长过程中能够通过光合作用吸收CO₂,再通过根系或凋落物等转化为地表有机质,从而将碳储存于土壤中。所以,茶园生态系统具有巨大固碳增汇潜力,加以开发和利用,就有机会成为规模与价值兼备的重要碳汇支柱。

茶园碳汇方法学

茶园碳汇方法学在编制时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有关清洁发展机制下造林再造林项目的最新方法为核心,参考和借鉴碳汇造林、竹子造林碳汇等方法学的有关方式、工具和程序等,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优良做法指南》和有关方法等,结合我国林业碳汇做法和经验,以及国内外众多低碳茶园方面的研究成果。

在茶园碳汇方法学中,基线与碳计量的定义主要包括:项目地理边界的确定、碳库和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选择、茶园碳汇项目期和计入期、基线情景识别、项目额外性论证、碳库划分、碳汇量(基线茶树生物质碳储量的变化、基线茶园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项目碳汇量(项目茶树生物质碳储量的变化、项目茶园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的估计)、项目减排量等方面。

本期主要论述茶园碳汇方法学中区别于林业碳汇方法学的内容,包括碳库与基线情景识别、基线碳汇量、项目情景碳储量和适用条件。

1. 碳库与基线情景的识别

茶园碳汇方法学对碳库的选择如表1。其中地上和地下生物量碳库是必须要选择的碳库。可以根据项目实际监测数据是否可获得、成本和保守性原则,选择是否计量凋落物(枯落物和枯死木)、土壤有机碳和木产品碳库。

表1 碳库的选择

2. 基线碳汇量的确定

茶园碳汇项目基线碳汇量,是指在基线情景(即没有茶园碳汇项目活动的情况)下项目地理边界内所有碳库的碳变化量之和。根据茶树生长特点,本茶园碳汇方法学主要考虑基线情景下茶树生物量(地上+地下)和基线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不考虑凋落物以及木产品碳库的变化量。

(1)茶树地下有机质碳储量变化的计算

茶园中茶树地下有机质碳储量的变化可通过动态的茶园地下与地上生物量之比及当年的地上碳储量的变化来计算。

(2)基线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的计算

茶园种植过程中地表有机质的流失主要发生在0~30 cm的表土层,而随着种植年限的累加,表土层的土壤有机碳逐年恢复。故在估算土壤碳储量变化时涉及的土壤深度主要为0~30 cm,>30 cm的土壤碳储量变化量视为0。

一般认为,当茶园年龄低于42年时,可以根据当地或相近地区茶园的单位面积土壤有机碳储量随树龄变化的相关方程来进行基线土壤有机碳储量年变化的估算;若高于42年,则认为土壤有机碳储量进入相对稳定状态,无需考虑其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

3. 项目情景碳储量与净碳储量

项目碳汇量是指在茶园碳汇项目活动情景下,项目地理边界内所选择的碳库中碳储量的变化量,减去该茶园碳汇项目活动所增加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项目情景下,碳库的选择与基线情景一致,主要考虑茶树(地上+地下)生物量和基线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变化,不考虑凋落物及木产品碳库的变化量。

对于茶园碳汇项目活动来说,由于凋落物及木产品碳库的变化量为零,在项目情景下,茶树(地上+地下)生物量和情景土壤有机碳储量与基线情景下茶树(地上+地下)生物量和基线土壤有机碳储量的差值就是净碳储量。当每年茶园的采摘量相差不大时,茶园碳汇项目情景碳储量与采用不同采摘方式的基线情景碳储量差值一样,因此净碳储量差别不大。

4. 适用条件

本研究中茶园碳汇方法学主要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制度下茶园碳汇项目活动碳汇的监测与计量,茶园管理过程中要尽可能考虑减少碳排放或增加碳汇为主的管理措施。

实施茶园碳汇项目活动的土地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园地,即以采果、采叶为主的多年生木本、草本植物集约经营的用地,盖度在0.5以上或每公顷合理株数70%以上的用地,包括育苗用地,项目实施地为园地下属的3个三级规划分类之一——茶园;项目活动用地不能是湿地和有机土;不能违反国家任何法律、规章制度和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土壤扰动符合茶园科学管理要求。

本研究为推动茶园碳汇项目的自愿减排交易,建立茶园碳汇评估方法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系统实用的茶园碳汇方法学提供了研究基础。

来源:中国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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